近日,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的长三角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建设工作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巡视员邹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李志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程跃辉、江苏省交通厅总工程师凌耀初、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巡视员郄凌武、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及三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领导等出席会议。苏交科集团副总裁何淼、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能源”)总经理王勤等出席会议,交科能源总工程师张丽汇报2019年长三角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试点项目《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标准》的编制情况。
▲ 会议现场
邹力指出,长三角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建设体制机制的构建,对三省一市在交通领域互联互通、促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建设交通强国有着重要的作用。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发展要求,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和共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在发展战略上加强对接、合作内容上深度对接、机制保障上无缝对接,大力促进长三角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建设,提高标准研究和编写水平,加强实施监督,努力打造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建设的“长三角样板”。
▲ 签订《长三角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建设框架协议》
会议商讨并签订了《长三角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建设框架协议》,明确要成立长三角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联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三省一市交通运输厅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建立长三角区域交通标准一体化建设会议机制,年度会议由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和安徽省轮流组织召开,且三省一市每年度提出原则上不少于1项的编制计划,待年度工作会确定后列入下年度编制计划。
三省一市相关领导均表示,将按照框架协议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等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工作交流和沟通协作,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进程,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目标实现。
▲ 《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标准》编制情况汇报
张丽汇报了《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标准》的编制情况。她表示,标准明确了长三角区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建设规模、设备选型以及配套设施需求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发布实施后将有效地指导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客观评价和考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成果,强化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船舶和岸上接收设施的标准化和互联互通,可有力支撑长三角区域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该标准作为长三角交通运输标准一体化建设的首个标准项目,三省一市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分别按照各自标准立项申报程序,于今年12月底完成《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标准》在各自省市的立项工作,2020年11月前完成项目标准的审查、发布等工作。